中國時報【李文輝/綜合報導】
卅七歲大陸東莞母親韓群鳳,於去年底下藥、淹死親生的十三歲雙胞胎腦性麻痺兒子,再吞安眠藥自殺未遂,檢方雖依故意殺人罪嫌起訴她,但引用法諺「法律應有天理人情!」,求處輕刑,全案經東莞第一人民法院審理後,前天輕判她五年有期徒刑,律師聆判後表示,要跟被告與家屬商量後,才決定是否上訴。
被告韓群鳳曾任東莞一家銀行客戶經理,一九九八年生下一對因早產而腦性麻痺的兒子,出生九個月,夫妻帶著雙胞胎去廣州求診,三個療程花費近十萬元人民幣,此後,生活開銷陷入無底洞,去年十一月,韓女辭職專心照顧無法自理生活、大小便失禁的兒子。
同月廿日晚間九點多,韓女趁丈夫出門,酒後拿出之前因失眠取得的大量安眠藥,餵食兒子後,用浴缸注滿水溺斃兩子,自己再吞下剩下的七、八顆企圖同歸於盡,直到隔日獲救,被依故意殺人罪嫌提起公訴。
全案轟動一時,同村數百名村民,更是連署為她求情,六月二日開庭審理時,中國網路電視台視頻直播,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,也同步進行圖文直播,「線上旁聽」人數,估計超過十萬人。
韓群鳳庭審時坦承犯行,辯稱十三年來一直沒有放棄過他們,案發前兩天,她感覺陷入絕望,原只想自殺,但想到走了留兩個兒子無人照顧,活著也是受罪,便要帶他們一起走,不給別人帶來負擔。
她強調:「如果時光可以倒流,我不會再做傻事,會讓社會來幫我。我感覺人死不能再生,我很後悔,也很痛心。」
公訴檢察官認為,經心理測試,確認韓群鳳案發前患有憂鬱症,作案時控制能力明顯削弱,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,更當庭誦讀英國法學家安提戈捏名言:「法律應有天理人情!」建議法官輕判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630/4/2u6v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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